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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婚姻危机干预机制的建议

 

锡政协40
                           20101027
 
                 关于建立婚姻危机干预机制的建议
 
近几年来,媒体反映离婚率逐年提高,且“80后”小夫妻成为“高离婚率”主要人群之一。分析离婚原因,大多没什么原则问题,而是因为一时的家庭矛盾,或一时的感情冲动,特别是“80”后缺少生活磨练,从小家庭溺爱,以自我为中心,自立能力较差,在婚姻中缺乏责任心、忍让性和包容性,因而闪婚、闪离,导致较高的离婚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不断攀升的离婚率,影响了家庭的稳定,也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鉴于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婚姻危机干预机制。例如,规定最起码的结婚期,西方有些国家就规定结婚必须满半年才可以提离婚;又如对要求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妇,政府有关部门强制性地设定一个“夫妻冷静期”(可23个月),在“夫妻冷静期”期间对婚姻危机进行人性化干预。干预的方法可以不定期地把他们集中起来,邀请有关婚恋、心理专家进行心理疏导和宣教培训,一是为其把脉婚姻状况,调解家庭矛盾;二是提供情感困扰咨询;三是开展家庭观、婚姻观以及社会道德、人生价值等方面的教育。通过23个月的干预,为拟离婚夫妇搭建夫妻沟通、感情缓冲、心理疏通的平台,尽力减少盲目冲动型离婚,及时挽救有希望和好的家庭,降低离婚率,构建和谐家庭,建设文明社会。
 
         (区政协学习文史和社会法制委员会 戴洁、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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