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
(2025年8月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区委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力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使命担当
营商环境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对于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城市竞争力意义重大。全区上下要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科学谋划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政策和举措,突出问题导向,回应企业期盼,勇于自我革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坚决扛好挑大梁责任”的长远举措来抓,推动涉企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提升,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为“打头阵、勇争先、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涉企行政执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统筹协调,以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涉企执法相关规定,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梳理明确实施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加强对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统一协调,抓好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小切口”,稳步推进工作创新,实现入企执法检查减量提质,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规范优化涉企行政检查
坚持职责法定原则,公示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单位,公示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计划等基础信息。全力整合跨领域、跨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推进实施多领域“综合查一次”。建立健全以信用评价、风险等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企业信用、行业风险、守法情况、社会评价等情形,开展综合评价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推广视频监控、自动巡查、智能预警等远程监管方式,压减入企检查次数。加快推行“扫码入企”“亮码检查”,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水平。
四、包容审慎实施涉企行政处罚
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精准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对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依法慎重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在法定范围内对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
五、着力提高涉企服务质效
探索完善“执法+服务”模式,健全预约帮扶指导,聚焦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产业、领域,编制企业合规指引。探索开展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强治理优服务改革工作,构建综合治理体系,优化完善考评体系和考核机制,提升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管,推动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高效便捷的涉企第三方服务市场。
六、着力加强涉企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知识结构,注重对法律专业人才和具有行业专业知识人员的招录、培养和使用,实施复合性、针对性、精准性综合素质培训,挖掘优秀人员的潜力,调动执法队伍工作积极性。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为企服务”思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实现监管要求与产业发展战略、行业发展实际有机结合,打造“服务型、高效型、专业型”执法铁军。
七、切实深化涉企执法监督
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沟通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优化完善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关注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支持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依法反映企业诉求,确保企业诉求渠道畅通、高效解决、落实到位。健全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人大监督与监委、检察机关等其他监督方式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