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功勋办批复,我区决定表彰一批在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各板块各部门单位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确定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发展局等100个集体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集体拟表彰对象、陆金艳等200名同志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委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传真,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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