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精神和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苏发〔2016〕14号)要求,切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对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纪律要求、从严教育警示、从严监督检查、从严责任追究,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合力营造我市山青水秀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要求
开展换届风气监督,要强化教育引导,严明纪律规定,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让“九严禁”入心入脑。要强化纪律宣传,突出关键时期、关键对象,采取多种措施,营造良好氛围,让各级党员干部明责任、晓纪律、受监督。要强化督查指导,通过重点检查、巡回督导、快查快核等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和把关作用,做到推荐提名、考察评价、代表委员产生、选举等各个环节全程把关。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明责任主体,加强领导统筹,以坚决查处、严厉问责的态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确保换届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三、主要措施
1、认真谋划部署。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及省换届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明确要求进行部署。
2、加强思想引导。结合换届考察、“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普遍进行谈心谈话,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事业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各级党委书记要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下级党政正职普遍进行一次遵守换届纪律谈话;各级纪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下一级纪委书记普遍进行一次换届纪律谈话。组织部长或分管部长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进行一次谈话。
3、开展纪律学习。换届期间,各级党组织要进行一次专题学习、专题警示、专题承诺。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换届纪律要求,观看中组部编制的警示教育电视片,深入剖析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汲取教训,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
4、加强纪律宣传。定期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加强换届风气
监督短信息。换届动员大会上向每一名与会人员发放《纪律提醒卡》。在党代会及“两会”召开前,通过媒体解读、公布“12380” 监督举报电话、布置换届纪律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九严禁”纪律。
监督短信息。换届动员大会上向每一名与会人员发放《纪律提醒卡》。在党代会及“两会”召开前,通过媒体解读、公布“
5、开展督导督查。2016年6月起,市委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对各市(县)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看换届人事调整是否通过职数预审,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大会选举期间,对各市(县)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督促纪律宣传到位、思想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6、强化全程纪实。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及复核制度,如实记录换届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确保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7、严查违纪行为。畅通“12380” 监督举报电话,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组,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和查处情况,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查实一起、通报一起。
8、做好舆情应对。制定换届工作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和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及时处理并公布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要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依法迅速处理。
四、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党委的领导下,纪检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涣散、选举中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地区,在查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