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区政协鹅湖镇工作委员会
实行垃圾分类事关生活环境的改善,事关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近几年来,垃圾分类在全国各地逐步展开,周边的上海苏州已出台法规正式实施强制性垃圾分类,2019年无锡市也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在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的通知》,锡山区从2019年之前的垃圾三分类逐步过渡到2020年后的四分类,目前,锡山区在小区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不断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围绕我区垃圾分类的新标准、新要求、新工作、新成效,政协鹅湖镇工委就此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对策。
一、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总体情况
据了解,我区从2017年在建成区、集镇区、部分农村地区开始了生活垃圾的“三分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条例》颁布后,从2020年起我区着手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示范小区实施《条例》规定的垃圾四分类法,即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垃圾四分类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垃圾分类意识有了提升。通过前期两个试点小区所在的东亭、云林两个街道及社区积极宣传指导、逐户发放宣传册告知、签定意见书以及聘请第三方现场指导等措施,在垃圾分类投放方面有了明显的成效,据调查,2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居民小区入户宣传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达到100%,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到80%以上。二是配套设施、人员落地。两个示范小区按照规定按户数建立了相应数量的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居民真正开始按四分类法进行垃圾投放,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并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督导员、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奖惩机制。三是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遵照规定。目前在两个试点小区的垃圾收运、处置上按《条例》作了同步的跟进,易腐垃圾收运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收运,按照专业收集、密闭运输、规范处置的原则,实行每日早、晚二次收运至无锡惠联易腐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垃圾由政府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早、晚两次收运至锡东电厂处理。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由政府委托有资质的收运单位规范收集,密闭运输,分类分检,分不同途径进行资源化利用。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收运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要求,由建筑装修垃圾专运车辆收运,运至区指定的处置终端进行处理。下一步,在二个小区试点的基础上,年内锡山区将在建成区、安置小区完成20%的垃圾四分类覆盖率,明年达到50%,三年内完成100%垃圾分类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示范小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垃圾分类工作整体协同难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条例》,明确与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的部门有城管、环境卫生、住房城乡建设、商务行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教育、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广旅游、农业农村等,还有镇(街道)村(社区)。目前我区垃圾分类工作还是以区城管局为主,明显力量单薄,其他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沟通还不到位,造成目前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小区物业配合、违规执法、新建小区建设“三同时”跟进等不理想,所有这些问题需要在区政府层面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研究、协调、统筹,在后面的对策建议中我们会具体涉及。
(二)垃圾分类收集房选址、落地难。由于目前的商品房和安置房小区都没有事先规划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因此,垃圾分类收集房、收集亭的选址成了首当其冲的问题。据了解,一个垃圾分类收集房占地在20㎡到30㎡之间,可能占用小区的绿化地面或者停车位,对于其中的居民来说,似乎侵犯他们的权益,特别是商品房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房遇到居民集体反对的阻力和开发商的不满。
另外,不少居民担心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会产生异味影响空气质量,不希望让它设置在自家附近,“邻避效应”明显,使垃圾分类收集房、收集亭棚的落地增加了难度。
(三)、资金保障难。根据文件要求,每300户到500户需要设置一个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一般的居民小区都要设置3个到5个点,由于一个垃圾分类收集房的造价就在30万以上,因此,每个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建造都需要很大的资金支持。目前在试点中,建设资金由乡镇(街道)承担,随着下一阶段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展开,资金保障将成为更大的难题。
(四)违规处罚难。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胡乱投放行为具有偶发性、短暂性等特点,即使有监控摄像头,也难以取证,因此,尽管这样的行为肯定存在,但至今未产生过处罚案例。另外,从当前情况看,垃圾分类的直接责任主体——物业公司通常积极性不高,但没有法律约束和考核制度,政府缺乏有力的抓手,对其管理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对策和建议
按《条例》开展垃圾分类本身是打破居民原来长期生活习惯的一项艰巨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试点和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所能免,垃圾分类工作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根据目前的状况,还需要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并采取强有力和针对性的措施:
强化组织协同。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繁重的系统性工作,并不是一个区城管局可以完成的,需要区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相互支持、有效配合与合作。为此,首先要在区政府层面组建强有力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板块、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组织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推进、宣传引导、分类处置、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街道)组建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由村(社区)、物管办、城管中队、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单位、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员、志愿者组成,负责区域内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宣传动员、投放指导、分类收运等具体工作。各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力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全面提高分类意识。将宣传教育作为贯穿生活垃圾分类每个环节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等各种载体,以浅显易懂的动画、风趣幽默的小品、亲子互动、有奖问答、垃圾分类小游戏等一系列活动,让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不断提强,象太湖街道总结了“会不会烂,能不能卖,有没有害,剩下的按其他!”等一句句接地气的顺口溜。要对各镇(街道)、各村(社区)的指导员、志愿者和村(居)委会、物业小区工作人员、业委会代表进行培训,并让他们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做到“逐户宣传,全面覆盖”,努力形成村(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三位一体”合力抓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格局。同时要深入到学校,对学生进行完整的垃圾分类教育,从小培养公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在当前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小孩带动大人推行垃圾分类,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培育公民的垃圾分类的意识。
(三)制定完善法规和配套措施。按照《条例》规定,配套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同步)。对于新建小区,其垃圾分类设施由规划、住建部门依据《无锡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列入小区规划设计要点,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已建成的安置房和商品房要区政府出台相应的强制性的配套措施,依据设置规范要求,按需按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容器颜色、标志标识。对于开展“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四分类的住宅小区,要撤除小区内外所有240L垃圾收集容器、果壳箱等设施,按照合理便民原则,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房、垃圾分类收集亭棚等。利用高科技,要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区、镇(街道)两级信息共享。因地制宜设置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居民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房,便于统一堆放、统一归集、统一收运。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政府要加大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预算,除了对于验收合格的分类设施要进行奖励外(原来有30%的奖励),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足额保证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分类宣传、分类运营、分类收运和处置等工作的经费。尤其要根据工作开展的需求,着重对分类指导员和分类设施设备等重点项目,合理保障相关经费,确保顺利开展。可以通过投资补助、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扫码积分兑换、奖励家用垃圾分类袋等方式,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群众分类的积极性。
(五)全力推进转运体系建设。一是严格垃圾分类收运。有害垃圾的收运,由属地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送至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终端处理场所。可回收物的收运,要充分发掘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形成分类投放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易腐垃圾的收运,由属地政府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强化对餐饮单位、集中供餐单位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的收运,在锡东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未建成前,集中进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置场进行处置。其他垃圾的收运,按照原有模式进行。二是增强中转处置能力。要尽快启动环卫综合作业中心二期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完成锡东片区大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的选址定点工作。区、镇(街道)两级按照《市区生活垃圾收集车辆更新三年计划(2020-2022)》要求,足量配备相应运输车辆,建设中转分拣暂存点,按照“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的方式,建设小型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实现农村易腐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处置。
(六)加强执法检查。要全面部署和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提高执法监管实效。区、镇(街道)两级城管部门要把执法性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持下去,重点对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自然村、学校、医院等,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形成长期严管态势,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七)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行业监督和第三方考核,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小区综合考核和评价机制,定期通过各种载体向社会公示,并与属地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的督查力度,推动各部门在工作中同频共振。充分发挥优美环境合格区创建载体作用,对接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的采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促进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