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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建议

  

关于加强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建议

  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近年来,我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的理念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环境总体持续保持稳定良好。但由于防治工作起步晚,历史存量问题较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新隐患的持续增加,保护压力加大,这些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状

  在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区一直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重要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向好的土壤环境。

  一是全面系统的防治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出台《锡山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系统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政策引领。每年安排制定年度防治工作计划,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每月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各板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二是基础数据管控机制初步建成。为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先后开展化工及涉重企业遗留地块排查、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等工作;已完成农用地详查,建立分类管理制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方面,已经完成了基础信息调查、风险筛查、采样布点,正在进行样品采集,全区共调查重点地块192个。三是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举措初步取得成效。新增用地项目供地前,严格地块土壤调查前置,对于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坚决不予供地。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加强批前查询审查和批后土壤监管。《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共评审了30个地块调查报告,实施了2个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全区无疑似污染地块,也无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制定出台了《锡山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化了涉重金属的污染源头监管。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对涉及排放镉、汞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批。开展工业固废专项整治,不间断抽查辖区内27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贮存、运送、处置等环节,对我区31家废酸产生单位和一家废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防查,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规范全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渠道。制定公布辖区内2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列入每年工作监管任务。对拟关闭腾退的小化工企业开展部门联动检查,提出危化品报废处置要求,对腾退场地要求依法依规场地土壤调查,视情溯源修复。一系列防治措施全面保障了我区土壤环境的生态安全。

  二、部分亟待解决的阶段性突出问题及成因

  建设优良的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面对历史存量问题和现实增量隐患的叠加压力,我区目前仍然需要积极应对好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一些阶段性突出问题。

  1、从精准决策需要的数据基础要求来看,土壤污染数据详查工作的全面与动态掌控能力相对薄弱。

  我国的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起步较晚,最先是1995年始于对农用地污染的监测,2019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由于关注重视相对较晚,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处于刚起步的历史阶段,虽然我区已经尽可能完成了一些基础的土地详查工作,但是土壤环境质量及污染状况的数据底数不清、数据调查基础薄弱、数据全面性欠缺和动态变化不同步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虽然近年来已经就数百幅重点地块展开了调查,但覆盖面不宽、污染调查精度深度不够和污染物清查不全面等问题也还客观存在。此外,区内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调查成果未能有效的及时整合,形成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决策数据参考。相对薄弱的基础数据调查与更新能力还不能较好地满足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治管控政策开展精准防治措施的工作需求。

  2、从防治联动的执行力度要求来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相对薄弱。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个部门都涉及到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多头管理中时常会面临管理界限不清、管理权力分散、管理职责不明和工作流程设置不合理等情况。目前部门的联动机制虽已初步建立,但实际运转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数据资源的整合不充分不及时、执法资源的联动协调性不够、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机制日常化运转还不顺畅等等,这些矛盾最终将会导致整体防治工作决策迟缓,防治执行力度不强,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在工作机制层面上的协同性不足会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效果减弱。

  3、从各级高标准的目标任务要求来看,资金投入、队伍建设等基础保障相对薄弱。

  2016年5月,国务院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的“硬任务”。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各项新政策、新工作、新要求密集出台。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企业用地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管控要求高,但工作基础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周期长投入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难度高、资金需求缺口大。同时,我区这几年以来一直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内遗留了大量企业关停搬迁的地块,存在一定的土壤环境隐患和风险。新老问题叠加,防治任务繁重。2016年以来,无锡市锡山区在完成一阶段137+45个地块的信息采集工作基础上,经过纠偏最终29个地块进入二阶段采样布点设计。其2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采样及监测全流程质控、调查成果分析评估工作预算投入金额340万元,前后争取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即2016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拨款23万,2017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类引导资金拨款159万元,2018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类引导资金拨款124万元,共计306万元;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86.67万元。该项工作目前29个地块已完成采样调查。2020年又增补调查12个地块,预算资金6万多元。另外,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的农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调查修复工作预算投入金额898万元,争取到612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据部门不完全统计,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区级投入和上级补助基本各占一半,甚至于上级划拨资金在总体上还略高于地方财政预算投入,并且专项工作投入多,基础治理投入少。资金投入来源结构、基础治理资金和专项资金投入比例结构等都不太合理,地方资金投入在科学性保障性上尚显不足。区镇两级的专职工作队伍现状也不太理想,锡山生态环境局承担该项工作的科室设在土壤固废科,目前仅配置1名专职管理人员,还借调在外。乡镇一级目前也没有明确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专业水平不足。财力人力等基础保障的力度与上级的目标任务要求相比,矛盾突出。

  4、从高效防治的效果要求来看,目前技术人员配置专业性与防治专业技术支撑性相对薄弱。

  目前,我区在空气、地表水等常规环境监测领域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土壤监测能力尚未达到全区域覆盖的程度。环境监测机构针对土壤环境的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都比较匮乏,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总体滞后,对一些新型土壤污染物的监测更为缺乏。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业性要求高,土壤详查及管控、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各项工作对专业机构和专家的依赖度较高,必要的技术支撑力量和专家库储备建设还没有明晰的发展规划与工作的落实步骤。

  三、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若干建议

  与大气、水污染不同,土壤污染隐蔽性强,污染后治理成本高、治理周期长,必须早期就引起足够重视,防患于未然。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建议如下:

  1、大力加强部门板块联动,全面形成高效运作的“大防治”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科学构建土壤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刚性协作机制,在制度和日常运作层面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个部门之间、乡镇板块与部门之间的联动性,明晰部门与板块的责任边界,逐步形成规划同步、数据共享、调度统一、执法协同、防治共建,共同承担土壤污染治理责任的“大防治”工作格局。

  2、大力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尽早构建为精准决策服务的全面动态实时的“大数据库”。

  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推进力度,及时跟进关闭企业腾退地块用地调查工作,同时加强对农用地污染情况的动态掌控与常态化调查,在覆盖面和详查规范上下功夫,保证数据的全面与精准。要强化详查工作的资金保障,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尽快全面摸清全区的土壤污染状况。要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及行政板块之间的数据整合分析利用效率,做到全区职能部门和行政板块共同参与基础上的底数清、情况明,形成基础数据调查的“一盘棋”,避免数据调查的“孤岛”现象,为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决策提供全面和动态更新的数据支撑。

  3、大力加强财力基础保障,重点探索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下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防治“大资金”投入机制。

  土壤污染防治职能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的主导责任和财政资金的兜底保障要求,政府加大投入理所应当。但从长远的资金保障来看,可进一步挖掘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积极探索扩大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渠道,鼓励开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设立合作基金、公私合营参股以及地块收益换资金等方式投资土壤治理和修复工程,解决治理与修复的投入。要不断创新和学习运用现代金融方式吸引资金投入,通过政府引导下的社会资本的共同参与,既能减轻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资金压力,又能增强和放大资金保障能力。

  4、大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方位完善土壤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体系。

  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整体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并督查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公布全区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形成公开监督的态势。加强土壤环境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专门管理队伍以适应不断提升的防治工作专业化需求。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应专门设置土壤污染防治的内容,并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更新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及时编制区域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5、大力加强着眼长远的防治专业化建设,内建外联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的专业化支撑。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专业化特征比较突出,要加强硬件投入,引入先进科技设备设施,用物联感应、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突破人力投入不足效率不高的瓶颈。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大力引入和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以满足工作需要。还要依托外部科技力量,与专业化组织如行业内龙头公司、科研院所等形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填补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在高端科技和科技人才上的需求缺口。通过“内建”“外联”不断提升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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