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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建议

  

九三学社锡山区基层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安全生产是“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随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近年来,我区上下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风险导向,出台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了切实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2020年我区事故数量和亡人数都取得了双下降。应急管理体系简单概括就是“防、治、救”,救援质量的高低、救援时间的长短、救援响应的快慢都决定着应急管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救援做的好,能很大程度减小事故的影响力。在“防”与“治”方面我们已开展了很多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前期调研分析,我区在应急救援方面与先进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我区应急救援体系现状

  我区为经济发达地区,村级工业园众多、物流行业集聚,危化品、工贸企业等行业种类多、分布广,经过多年的粗放式发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19年,我区连续发生锡港路上跨桥“10·10”高架桥侧翻和鹅湖镇双乐小吃店“10·13”液化石油气爆炸两起较大事故,全社会的目光都聚焦在锡山,两起事故的救援过程中暴露出在媒体应对、救援装备等方面的问题。应急救援体系主要包括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与物资和救援平台,从消防、应急等部门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区应急救援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滞后。消防队伍是救援队伍的主力军。我区共有消防队员84名,队伍缺编严重、待遇较低、流动性大,队伍建设始终在低层次循环,战斗力无法持续提升。消防力量建设滞后于城乡发展速度,部分消防救援队伍保护距离过大,远远超过接警后五分钟到场处置要求。应急等相关部门无专业救援队伍,主要依托临时组建的应急救援队,难以适应高难度的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工作制度不健全,区内无专业的社会救援组织。

  二是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完善。我区有消防车21辆,羊尖专职消防队虽然成立了,但由于车辆无法上牌,导致无法投入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全区仅有一辆33米消防云梯车,高精尖的现代化救援装备基本没有。消防车辆和装备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步伐,无法应对规模型化工企业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目前我区建有森林防火物资库,防疫物资库,其他应急装备与物资救援库缺乏,一般都是依托企业物资库,存在底数不清、调度不便的问题。

  三是应急综合救援能力不足。应急救援应包含消防、道路、防汛等各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日趋复合化、大型化,影响程度不断升级扩大。随着应急处置难度不断提高,要求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但是,目前队伍受专业限制较大,职能拓展困难,特别是面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等救援活动,缺少专业化常识和专家支撑,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自身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四是应急救援管理平台不集成。区应急局虽设有应急指挥中心这个部门,核批了7个编制,但未实体化运行。消防部门建立了支队级指挥中心,公安部门也重资建设了各级指挥中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民政部门、政法委、交通等部门也有类似功能的应急救援平台,但各部门之间缺乏高效的协同合作,面对突发紧急情况,各救援中心之间会出现难以协调联动,难以共享资源情况,缺乏直接、高效、便捷的应急救援综合平台以及合理的指挥架构、体系。

  五是志愿者、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发挥有限。我区现有的民间志愿服务队伍,有机关员工、大学生、热心市民等组成。这些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特殊教育,纯粹是出自热心自发行动,在救援工作中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志愿者队伍组织不严密,管理不规范,无系统训练,实战较少,战斗力一般。部分重点企业虽然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但同样缺乏系统性的应急演练,在面对突发紧急救援行动中作用有限。

  二、国内应急救援的典型做法

  湖南省政府很早就组建了全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株洲、湘潭三地政府积极响应、协调筹备,组建起以市消防救援支队为主要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已经基本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了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突发事件综合救援任务。特别是在联勤保障方面,长株潭三地政府明确要求,对确需地方政府解决的经费,由驻地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提供必需的设备、物资和生活保障,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同时长株潭民间还有一些社会各界自发组织的救援队伍,主要有蓝天救援队、云豹救援队、蓝豹救援队、长沙PSK救援队、株洲工程机械救援会、低空与水上救援会、越野车救援会、防汛与地质灾害救援会等。他们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组成的救援队伍,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政府完善社会应急救援机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本地区的灾害、事故、山难等事件进行快速救援介入,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户外紧急救援技术支持,同时向社会传授防灾减灾、事故应急和安全户外知识。极大地完善了长株潭地区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升了地区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应急救援现场工作的开展,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由于牵涉到部门职责问题,协调工作往往需要上级政府领导来安排部署,导致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也让现场指挥机构的人员构成太过冗杂。因此,必须要强化政府主管机关的协调指挥职能,建议建设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中心、整合应急指挥平台。可以考虑在此次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中,优化、整合相关资源,进一步明确机构名称与职责,推进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赋予其全权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利,统一部署开展救援工作,明确参与救援各部门的责任,有序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打造综合应急救援突击队。充分发挥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主力军”作用,打造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担负事故、洪涝、火灾及其他重大事故第一现场救援任务。加强开发区、镇街道、村级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专职消防员的招录工作,补齐缺编专职消防员;逐步配齐配强应急救援队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提高应急队伍人员待遇,保持队伍稳定,提升灾害事故综合救援能力。

  三是打造专业应急救援生力军。依托辖区内重点企业,全面摸底、综合评估,选取建设基础好、实战能力强的队伍,加强培训演练,建强一批危化品、物流、工贸、燃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实现由单一救援向综合性救援的转变。推动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投入标准,明确装备配备规模,努力形成全方位的支撑和保障体系。

  四是培育社会救援力量后备队。健全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机制和保障机制,强化救援培训,提升专业技能,为救援队员生命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为社会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体系,在“安全生产月”、“森林消防宣传月”、“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中,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共同参与,提高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度,引导公众提高紧急避险和安全自救意识。通过加大统筹力度和支持力度,将社会救援力量逐步发展成为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强有力的有益补充。

  五是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照“统筹布局、综合论证,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的原则,以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为基础,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由单项应急救援向综合应急救援转变,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求,与时俱进拓展应急救援职能,实现全域应急,为建立区域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此外,结合应急救援需求,救援基地应购置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各项应急救援物资,为应急救援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人命大于天,应急救援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关键的一环。面对事故灾难,生命受到威胁时,人民群众有理由期待更好的应急救援保障。只有做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才能在面对突发应急救援中,最大限度排险、最大限度救人、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才能深刻阐释应急系统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成使命所系、事业所需、群众所盼的应急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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