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情牵两地 帮扶跨越千里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本网讯 2020年6月,锡山区总工会接到重庆来电,远在千里之外的工伤职工黄某家属时隔多年再次拨通了区总工会的求助电话,反映石化公司持续拖欠黄某工伤待遇款一事。早在2015年6月,年仅19岁的黄某在石化公司工作期间因头部受创,陷入持续昏迷状态。区总工会因当年承办黄某与石化公司工伤医疗费纠纷仲裁案而与黄某家属结缘,后又全方位见证并援助了黄某工伤医疗费报结、一级伤残及需完全护理等级确定、工伤待遇核定发放等后续事宜的解决。黄某家属来电称,2020年以来,石化公司屡屡拖欠黄某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多次催促未果,遂选择远程求助区总工会。
锡山区总工会接到求助电话后,当即指导黄某家属至银行打印账户流水清单,以便全面掌握石化公司工伤待遇支付情况。同时,向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求证黄某历年工伤待遇核定情况,确认石化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将市社保中心发放到公司账户的黄某工伤待遇款按月转付给黄某,及时足额未有差错,但自2020年起,本应按月给付的钱款常常拖拉成两个月一付,甚至三个月不付,工伤待遇支付存在异常。
区总工会立即赶赴石化公司注册地,得知公司注册住所乃租赁厂房,公司已搬离锡山区多年,原房东对公司搬离后是否存续经营并不知情。区总工会联系区税务局等部门,了解到石化公司自2019年起开始出现拖欠增值税、涉争涉诉等情形,公司支付能力堪忧。区总工会致电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对其释理明法,督促及时给付。陆某称,公司多年来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以委托加工等形式灵活经营,因近年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异常艰难,不得已动用了市社保中心核发的黄某工伤待遇款,希望区总工会帮助安抚职工家属,个人将努力筹资确保待遇付清。
鉴于石化公司经营实际,为彻底解决纷争,保证黄某后续工伤待遇按时足额给付,区总工会将黄某工伤待遇给付现状及后续按原渠道发放存在的风险隐患告知市社保中心并提出解决方案:一是请求协助追回已拖欠款项,二是请求暂停支付后续款项,三是建议将原待遇转付变更为直接支付。由于石化公司在区总工会致电后行动迅速,次月即筹资支付了2个月的工伤待遇款,并承诺拖欠的3个月款项将陆续分批支付,今后按时给付不再拖欠。市社保中心鉴于石化公司反馈及时、态度良好、整改快速,作出了遵循现有支付规则仍按原渠道给付待遇的决定。然而,截止2020年12月,石化公司仅付清了上半年拖欠款,下半年新增应付款分文未付。
2021年初,区总工会成功协调市社保中心同意变更支付,并说服石化公司按社保中心要求派员至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在石化公司屡屡失约后,区总工会向陆某微信发送《调解协议书》,希望以书面形式确认公司同意变更支付,明确拖欠金额及还款计划。陆某虽认可协议内容,却迟迟不予签章确认。得不到公司确认,市社保中心仍将每月职工工伤待遇汇入石化公司账户,黄某被拖欠金额月月增多。经区总工会不懈努力,7月成功约请到石化公司经办人员,双方一起赴市社保中心办妥了工伤待遇变更支付手续。9月,当黄某家属来电告知收到变更支付后的第一笔工伤待遇款时,区总工会已完成石化公司欠款梳理确认工作,在多次电话、微信沟通无果以及面谈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启动欠款追索程序,指派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介入参与,向区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因石化公司注册地送达不能、陆某户籍地拆迁送达文书被退回,一旦采用公告送达,速裁结案将遥遥无望。区总工会向陆某户籍所在地滨湖区总工会提出协查请求,查清陆某现居地,最终实现跨区送达。
2022年初,区仲裁委缺席裁决,全额支持黄某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差额123768元。随后,区总工会再次指派法援律师向区法院提起执行之诉。区总工会经办人员和法援律师深知,石化公司经营异常、负债累累,常规执行必将陷入僵局,遂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多渠道排摸陆某拆迁后的个人资产及其名下房产信息。各方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轮番作陆某的思想工作,晓以利弊恳请换位思考,最终陆某承诺以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自愿代为履行向黄某的付款义务,并出具了《代为履行承诺书》。原本岌岌可危、无从执行的石化公司债务合法追加陆某为代付款人,为黄某的合法权益落实增加了双重兑付保障。4月,在陆某筹资支付首期2万元后,区总工会按约协调黄某家属向区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遗憾的是,案件被裁定终结执行后,石化公司并未履行付款义务,陆某亦未履行代为付款义务。11月,区总工会向法院提出追加陆某为被执行人并对石化公司付款义务承担责任。在法院裁定追加陆某为被执行人后,石化公司与陆某依然没有付款表示。
2023年春节过后,区总工会第三次指派法援律师,启动恢复执行之诉。5月5日,区法院书面反馈执行进展,告知因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拟裁定终结执行。区总工会经办人和法援律师紧急碰面、研判磋商,并通过多种渠道再次就此前确认的陆某名下财产、被司法拍卖房产余额等信息进行核实。区总工会商定对策,向经办法官汇报了督促执行新思路,在得到法官支持后,各方共同对陆某进行施压,严肃向陆某阐明拒付员工工伤待遇款并非简单的民事纠纷,石化公司与陆某及其家庭财产混同,各方据为己有、拒不支付的工伤待遇款乃社保基金委托支付款,本质上属于国家财产,陆某与石化公司的行为涉嫌侵占国家财产、涉嫌刑事责任,若坚持不付,区总工会不排除代表职工提起或建议相关部门提起刑事诉讼。5月17日,陆某委托他人将余款103768元送交法院并办妥了结案手续。黄某家属收到欠款,第一时间与区总工会分享了喜悦。至此,历经千辛和波折的黄某工伤待遇争议一案尘埃落定,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形势影响,很多小微企业濒临生死、苦苦挣扎。本案援助横跨疫情三年,有理有节层层推进,充分兼顾了企业困难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诚如黄某家属感言,与区总工会结缘的这八年,一半的时间,工会都在为他们奔波代言、竭力维权,案件进展之艰难反复,唯有亲历的当事人才能感同深受。区总工会于职工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始终站稳职工立场,多年坚持不离不弃,多次就个案疑难关键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黄某工伤待遇纠纷历经调解、仲裁、执行、追加被执行人、恢复执行等程序,最终稳妥落实,成为八年来支撑黄某家属勇敢面对厄运困苦的温情所在,成为职工无需奔波也可以放心托付的信任基础。(浦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