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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法制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备案情况

1. 接收备案情况。2025年,共接收并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接收区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锡山区加快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方案》),接收区政府办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锡山区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未收到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2. 报送备案情况。2025年,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规定共2件,分别为《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和修订后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二)审查情况

按照法定职责和审查标准,对接收备案的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审查工作聚焦文件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协调性,重点关注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改革方向及省、市、区委重要要求相一致。审查过程中,分送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同步审查。经审查,本年度接收备案的2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合法性与适当性问题,均按规定予以备案登记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拓展备案范围推动将区政府办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正式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通过明确报备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区政府办制发的《锡山区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依法按时报备,区级层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启动并完成了《无锡市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工作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程序、审查标准和纠错机制,强化了制规机关的责任,为提升我区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凝聚备案合力积极协助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制规协调小组召开成员会议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组织学习了《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传达了市级相关工作座谈会精神。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专家对2024年各制规机关备案的文件进行了点评会议还邀请区市场监管局列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融合。

(四)完成专项任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并按时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部署的涉及民营经济促进领域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系统梳理2001~2025年制定的决议决定,按时提出了清理意见,确保了国家法律和重大改革决策在我区的有效贯彻实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支撑。

三、存在的问题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备案审查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报备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和报备要求理解仍需深化,报备主动性仍有待提高;审查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借助外部智慧力量的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深化。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制度执行。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抓好新修订《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引导各制规机关准确把握报备范围、时限和程序要求。适时开展《规定》执行情况的调研或检查,确保制度规定落地见效。

(二)着力提升审查能力。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审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探索更有效的专家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顾问、专家的智库作用,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不断强化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领域、民生关切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探索建立审查意见与制规工作改进的联动机制,推动以审促优、以审促改,提升全区规范性文件整体质量。

(四)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进一步推广使用省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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