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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相关部署要求,4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窦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辛谊忠、周维科,区政府副区长谢乐章,执法检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检查组先后实地察看了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和东港镇港南村农污治理现场,现场了解我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港南村北古庄生活污水处理成效等情况。

  会上,谢乐章就两部《条例》在我区近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总体汇报。政府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责,分别汇报了《条例》执行情况及相关工作。

  窦虹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两部《条例》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思想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破解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为着力点,深入谋划治理的目标思路和任务举措,推动太湖水环境持续改善。

  二、狠抓关键,突出监督重点。要紧紧围绕治太目标加强检查,抓住对太湖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突出问题着重检查,强化政府部门法律监督、强化社会主体法律宣传,提升人大监督的合力和成效,促进太湖水环境治理目标加快实现。

  三、强化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做好迎检准备;二是要密切配合,形成执法检查合力;三是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区级检查;四是要落实整改,增强执法检查实效,为实现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根本性好转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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