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对区人大任命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无锡市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规定,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对法官、检察官开展现场集中评议,现将被评议的法官、检察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李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
2、陈军慰,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3、林琳,刑庭副庭长(主持工作)、一级法官;
4、吴修贵,安镇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一级法官;
5、刘燕妮,民一庭审判员、三级法官;
6、吴永军,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7、杨帅,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8、姜中芳,第一检察部检察员、一级检察官。
如您对以上法官、检察官在履行职责、廉政建设等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反映。
联系人:谈耀明、华春雷;联系电话:88226895、88222987。
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