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开展履职评议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对区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关于对锡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规定,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开展现场集中评议,现将被评议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王玄,副院长、一级法官;
2、沈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如您对以上被评议对象在履行职责、廉政建设等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反映。
联系人:谈耀明、华春雷;联系电话:88226895、88222987。
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