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无锡市锡山区人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执法检查

区人大听取《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11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8次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群,副主任陈建清、辛谊忠、黄懿斌,党组成员邓重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江,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对于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生态补偿工作的落实,创新推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全区统筹收购,建立板块主要负责人担任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了全区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生态补偿工作格局,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会议同时指出,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条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监督检查力度不大等等。就进一步做好《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贯彻实施,会议建议:一要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生态补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要建立生态补偿效益评估机制,提高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考核,助推区域内环境治理提档升级。二要规范补偿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生态补偿工作规范化。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生态补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环保部门要结合生态补偿工作,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督查。三要探索试点多元化补偿。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力度,又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采取对口协作、人才培养、园区共建等方式实现横向补偿,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补偿模式,通过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生态产品服务标志等手段,达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双重效应。四要夯实生态补偿社会基础。要切实发挥生态补偿机制作用,引导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履行生态补偿义务,督促生态损害者承担治理修复责任,督促受偿者发挥生态保护建设职责。要继续加强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思想,营造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前,与会人员还视察了锡北镇东房桥村、东港镇亚光村、红豆康养小镇湿地保护区情况。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2014 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 承办: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苏ICP备06020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