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3次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群,副主任陈建清、毛晨,党组成员邓重高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徐涵明,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全区物业服务市场日趋成熟,服务质量逐年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业主满意度不断提升。会议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业主物业企业三方矛盾突出、业主委员会履职不规范等问题,亟待克服和解决。
为进一步贯彻《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为老百姓办好事、攻难事的决心和担当,切实把城市管理最基层的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区政府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完善体制机制,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形成聚力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要重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解决,对新建小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验收,推进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设施建设到位、建设质量保障到位、权属关系清晰。要指导规范业主自治组织建设,主动介入业主(代表)大会的筹备组建,务实推进安置房和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抓住“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建设契机,提高业委会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四要强化培育引领,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服务水平。要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精细化、人性化,在规范物业行业各方主体行为、培育发展物业服务市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抓好物业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完善物业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努力形成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五要树牢法治理念,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意识、自治意识和公共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检查了东亭悦诚源筑小区和天邑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