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无锡市锡山区人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决定决议

关于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无锡市锡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7日无锡市锡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无锡市锡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莹检察长所作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锡山区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助推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深耕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锡山 “打造优选理想地”“实现发展新跃升”、收官“十三五”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2014 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 承办: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苏ICP备06020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