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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53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9次主任会议,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群,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张映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君、姚永新、毛晨,党组成员辛谊忠,区政府副区长陈奕,区人大各工作机构及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始终围绕建设富强美丽和谐幸福新锡山这个主题,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措施到位、机制完备,在民族联谊、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全区民族领域保持了平稳、安定、团结的局面。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营造良好氛围。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发展的新趋势和党对民族工作的新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工作,在做决策、办事情时通盘考虑。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载体,扩大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礼仪知识的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氛围。二是坚持依法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制意识。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严惩恶意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依法维护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要提升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认真履职、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协同参与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团体和工作队伍建设,确保人员到位、保障到位。要加大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加强信息采集,掌握动态情况,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联动。要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尊重民族特点、民族风俗、民族差异,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我区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会前,与会人员还视察了新日电动车厂、锡北镇寨门的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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