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
2007年06月12日 |
(2007年6月1日中国科协七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各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适应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中组部等五部门《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就加强新时期的学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学会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二、加强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 三、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增强科普能力,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
五、努力为会员服务,不断增强学会凝聚力
11.把会员满意作为衡量学会工作的主要标准。会员是学会的立会之本,联系会员、服务会员、发展会员是学会的基础性工作,会员是否满意是衡量学会工作的主要标准。设立会员工作机构,完善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多元结构会员制度。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服务力度,按照“会员优先、会员优惠”原则,及时充分地满足会员的学术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学会对会员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12.建立完善会员沟通服务制度。设立“全国会员活动日”,建立会员建议呈报制度等,完善会员联系、沟通和交流机制,积极主动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和帮助会员,协助科技工作者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的沟通,建立健全广大会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科技问题的建言献策制度,及时准确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
13.建立学会诚信制度和会员诚信档案。制定科学道德规范,倡导良好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成立学会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监督会员执行科学道德规范情况。积极受理会员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认真组织调查,对投诉事实成立的予以处理或公布,对事实不成立的予以澄清或公告。逐步建立完善会员诚信档案,对学会组织和学会会员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记载、跟踪、披露、谴责和惩戒,并报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活动要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抵制不良因素对学术建设的影响。
14.为会员专业发展服务。加强对会员专业发展的指导,以促进会员的学术成长和职业生涯发展为重点,创新继续教育工作模式,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审、科技奖励和表彰奖励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导向作用,通过设立优秀论文、科技成果、科技工作者等奖项,做好会员表彰宣传工作,举荐优秀人才。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及双边、多边及国际互认,推动会员学术水平和职业资格的国际认可。利用学会信息渠道,为会员提供择业援助服务。
六、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5.进一步深化学会改革。自觉接受学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监督。以增强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为主线,以发展会员和服务会员、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办事机构能力建设、承接社会职能等为突破口,制定学会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学会自律、自立、自主发展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
16.加强组织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会员工作机构,完善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制度。制定会员发展规划,加强在高校学生、青年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科技工作者中发展会员。加强会籍管理,统一使用中国科协个人会员登记证号,完善学会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会员网上入会和信息交互。制定适宜的会费标准,建立健全会员定期缴纳会费制度,实行会务公开、会费使用公开,使广大会员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理顺全国学会与地方学会之间的会员会籍关系,建立完善会员发展、管理、服务的合作机制。
17.坚持民主办会。建立以会员为主体、民主办会的体制结构,改革会员代表产生制度,明确会员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开展会员代表建议案、会员评议制度试点,使会员代表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开展学会理事会成员差额竞选试点,将具有奉献精神、较高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优秀会员选入理事会。在有条件的学会开展三理事长制(前任理事长、现任理事长、候任理事长)试点,提高学会决策和执行能力,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则,防止行政化倾向,理顺学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办事机构的关系。加强对学会分支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18.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因会制宜、因时制宜,培育学会优势活动与特色活动。以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行业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科技咨询和培训教育等为重点,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学会的社会公信力,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有关公共服务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
19.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全国学会须“有家有业”,即有数量适当的专职工作人员、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有正常开展学会活动的经费收入、有为会员服务的学会活动。建立独立域名网站,完善学会组织、会员管理以及学术、期刊、科普、咨询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内容。推进办事机构职业化改革,建立健全办事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改革用人机制,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学会,试行办事机构人员面向全社会招聘,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
七、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用,为学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强化为学会服务的意识。科协所属学会是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协组织和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科协要把加强学会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为学会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强科协对学会的凝聚力。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反映学会情况,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制定学会工作规划或计划,建立科协领导联系学会制度,及时掌握学会情况,帮助学会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共同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创新发展的试点工作,努力营造学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21.科学分类,加强指导。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学会分类体系,依据学会特点,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学会改革试点体系,开展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总结推广改革经验。举办学会理事长论坛、秘书长沙龙等活动,探索学会改革发展新思路。研究建立体现科技社团特色、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学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学会评价管理办法,健全竞争激励制度,引导学会健康发展。建立全国学会与地方学会活动联动机制。
22.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学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对全国学会各类从业人员的分级培训,提高全国学会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强化专兼职学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所属学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23.建立择优资助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项目集成,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资助学会创立活动品牌。举办中国科协年会、学术论坛等,为学会搭建综合性工作平台。建立学术建设发布制度,发布学科发展报告。实施精品科技期刊工程,发布科技期刊年度发展报告。组织开展大型学术和科普活动,加强学会科普工作,支持开展具有学科特色的科普活动。加强和完善科协系统奖励体系建设,开展先进学会、先进学会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广泛宣传优秀学会及学会会员、学会工作人员的典型事迹,发布全国学会年度发展报告,扩大学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24.探索合作共建模式。进一步理顺学会与挂靠单位的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积极探索与挂靠单位联合支持学会发展的新模式。学会挂靠单位要重视学会工作,支持学会依法按章程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帮助解决学会办事机构工作条件问题。加强科协对学会的业务主管、指导服务职责。建立与挂靠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协调解决学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5.为学会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创造条件。重视发挥学会在科技奖励、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支持学会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办新的社会服务项目。认真总结推广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新经验,巩固和拓展学会发展空间。
中国科协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