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成立3个巡察组,于2023年3月31日至6月30日,分别对羊尖镇及所辖村(社区)、鹅湖镇及所辖村(社区)、锡北镇及所辖村(社区)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晚5时);邮政信箱:无锡市锡山区委巡察办(锡山区政府1号楼1611办公室)。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反映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