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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现将前期查处的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锡山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可为安全生产监管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1月30日,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干煤棚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一人死亡的事故。干煤棚内栈桥平台临边处未设置防坠落等安全防护措施,周边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人民币。作为锡山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可为履行对下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未能有效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吕可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羊尖镇丽安村委主任徐利平翻建房屋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4月,在锡山区羊尖镇丽安村某居民违规翻建住房和超面积建设过程中,丽安村村委委员、建房员倪建峰没有及时发现该违建问题并上报村委,存在失职行为。2020年11月,倪建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利平作为村委主要领导,没有正确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11月,徐利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要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推进管党治党宽松软、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失职失责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把纪律立起来,把问责严起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重处;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坚持“一案双查”和“一案双问责”,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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