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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打伞破网”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在斗争实践中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化了履行职责使命的规律性认识。要总结运用好这些来之不易的宝贵经验,转化为常态化“打伞破网”的措施要求,加强宣传推广,固化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法治观念,立足职能职责,监督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积极配合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一以贯之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一以贯之践行“三不”一体推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持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高效规范的线索管理机制,拓宽线索来源,规范线索处置,加强分析研判,坚持老百姓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集中打击什么、铲除什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健全深挖彻查的案件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逐案过筛,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漏网之鱼。推动案件攻坚,强化督促指导,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和蹲点指导机制。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依规依纪依法认定处置。健全常治长效的以案促改机制,加强警示教育,深化案后整改,逐案剖析、查找症结,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结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健全抓早抓小的监督防范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防范和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惩治“保护伞”不力的,严肃问责。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一抓到底。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深入调研指导,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常态化“打伞破网”工作思路和方法。推进干部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以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护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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