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八个巡察组于2021年3月15日起,分别对无锡市公安局、江阴市公安局、宜兴市公安局、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等9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短信,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晚5时)和专用邮政信箱等(见附表)。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附表:
十三届无锡市委第十三轮巡察信访联系方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