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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现将前期查处的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安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陈彤公务加油卡管理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安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所送票员陈寅栋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陈彤作为安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公务加油卡管理不严、失职失责,致使本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混乱、发生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3月,陈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港镇新巷村党总支书记戴飞安全生产履责不力问题】2019年11月至12月,在区、镇两级部署的工贸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中,新巷村工作人员黄舜杰因疏忽大意,未按要求将发现的两个安全隐患上报,致使隐患一直未得到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戴飞作为东港镇新巷村党总支书记,对下属监管不严,失职失责,2020年3月,戴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0年6月,黄舜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切实廉洁自律,主动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理念,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动真碰硬,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落实“一案双查”,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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