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8日至10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21日,巡察组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存在的9个方面23个问题,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区人防办主任、地震局局长张杰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周征骁、党政办副主任徐凤、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强化行业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切实做好省、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处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法规科具体负责平台交办我局的诉求件的签收、分类、交办、催办,向区12345受理中心反馈办理情况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法规科交办诉求件的办理工作。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明确辖区开发商在未领取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售楼现场不得采取何收费名目。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双随机”抽查,积极调处房产销售投诉,及时做好信访答复。三是加快污水设施建设,锡北、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正在编制立项申请报告。鹅湖厂提标工程已开工,其他三厂提标工程已召开项目立项报告专家论证会。完成排水达标区“四位一体”排查504个,完成整改201个。成立区水务集团,切实发挥其专业的管理和技术团队作用。四是不折不扣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检查城镇燃气212家,排查一般隐患318条,整改一般隐患318条,发现重大隐患2条并整改完毕。燃气“智慧监管”工程有序推进,目前正在进行燃气动态监管及气瓶追溯体系建设,瓶改管工作全力推进中。五是按照“美好锡山”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实施“668”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对在建建筑工地进行严管,继续保持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六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工作,落实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责任,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既查实体质量,也查质量行为,确保全区工程质量稳定。七是持续发力整治违规群租,已排查群租户4600多户,新增租赁备案数4000余份。建立房产中介机构基础信息档案185家,发放房地产法律法规7000多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出群租整改告知书113份,整治违规群租108户。
2.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部分审批权力划转到区审批局,目前我局许可事项8项,消防2项已进驻审批局窗口。其他审批权力,按照审批局近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改革要求,我局正在积极对接。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制度”,全局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按照工作计划,春节后举办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并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3.关于“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长泰地块漏收的易地建设费43.6万元已于2019年5月23日追缴到位。八佰伴广场项目少收的易地建设费19760元已于2019年6月13日追缴到位。二是抓紧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整治整改,对于6个建造师因无法联系企业或个人的,办理申请单方面强制注销手续;对于新办企业,责令企业迅速整改,整改完成前停办资质相关业务。
4.关于“狠抓物业监管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在多次赴昆山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加强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即将正式发文,为全区规范物业管理明确了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和主要措施。二是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流程,严格审批环节,加强审计监督机制,加快维修资金信息公开步伐,让业主、业委会参与到维修资金的管理中来,更好的监督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对新交付的小区在交付使用备案时,将《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小区搬运服务管理的通知》(锡建物业〔2019〕4号)及《关于落实<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小区搬运服务管理的通知(锡建物业〔2019〕4号文)>的实施意见》、以及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告知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小区搬运服务管理《承诺书》,进驻小区开展搬运服务的企业(个人)签署承诺书。加强扫黑除恶有关线索的排查。将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斗争(搬运整治、套路贷协助查处)纳入2020年度无锡市物业管理服务“双随机”检查。
5.关于“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根据市住建局《关于明确市区公有住房房改出售相关工作的通知》(锡建房管〔2018〕6号)和《无锡市住建局关于锡山区公有住房房改出售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答复函》(锡建函〔2018〕2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下发了《区住建局关于明确公有住房房改售房业务相关工作的意见》(锡住建发〔2019〕114号),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直管公有住房和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房改售房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产权单位(管房单位)的审核职责和审核内容,规范了我局备案流程和备案清单,以确保房改政策落实到位,审核、备案流程严谨、有序、合规。二是各房管所落实公房及托管房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和整治情况“零报告”制度;对重点监管公房及托管房屋建立专家专业检查、房管员安全巡查、承租人安全自查的“三查一体”的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老旧公房及托管房屋安全管理商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督促专业单位强化“事前防护”职责,确保老旧公房及托管房屋安全使用。继续强化公房大中修及小修管理工作措施,杜绝房管所在房屋维修中“大包大揽”,确保依法合规使用政府维修资金,保证公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6.关于“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照《关于对区一级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锡办发〔2018〕82号)文件要求,修改和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按期召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目前,有关人事任命、班子分工的文件全部由党委发文。
7.关于“对下属单位领导管理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正在拟定中,春节后与局各下属单位签署。立即暂停发放加班费、加班餐费等,待相关规定出台后,严格按照考勤、发放依据执行。有关检测费的打折问题, 2019年8月19日,出台了会议纪要,规定检测费实行一定幅度的优惠,由质监站(检测中心)班子集体讨论决策,最低不低于7折,并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
8.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代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约谈。二是班子成员亲自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认真盘点个人实际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会后形成专题报告,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于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相互批评的意见,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9.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着重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等内容。制定了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建立会议记录本,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规范记录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好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四是目前正在认真开展党员冬训活动,严格按照冬训要求,做好6个专题的集中学习。
10.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结合“党员主题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决策过程中,做到讲党性、讲原则,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二是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认真执行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落实每一项学习及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党委会、各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讨论内容包含党委、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党委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用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区委领导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确保政治上的坚定正确。安排专人负责局网站运行管理的基础上,平时由各个支部书记负责把控所属人员的上网信息,坚持传递正能量,及时消除负面信息和消极情绪,保障全体职工网上朋友圈的纯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用坚定正确的政治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舆论阵地。
1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6名干部所缺学位学历证书、4名干部所缺入党材料,已全部收齐入档,2名同志的入党材料也已完善归档。二是2019年新提拔的5名中层干部,严格按照2019年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执行。三是2019年已招录90后3名,其中事业编1名,公务员1名,高层次人才1名(2020年4月试用期满后可以入事业编)。2020年招录事业人员11名,其中房管所编制10名,目前已完成招录,春节后可以到岗,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四是根据2018年《锡山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意见》,我局按规定组织了10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有4名中层干部因年龄、身体和专业技能职称原因,报经锡山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不轮岗交流。
13.关于“公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使用《车辆使用登记表》《加油记录明细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三个记录表,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范围,做到统一调配、集中管理。充分发挥“非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系统”各项功能,做好加油、维修的各项数据统计。
14.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学习《中共锡山区委办公室、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办、市政府办《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锡办发〔2014〕19号)文件,严格报支把关。二是住建局下属企业参照上述文件执行,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于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三是符合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费报销一律凭派出公函、接待清单、用餐人员明细等。
15.关于“违规或超标列支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从2020年起停止向警报设施维护责任人发放现金。按照无锡市民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指挥通信工作的通知》(锡防发〔2018〕51号)文件要求列支警报器维护费。二是根据锡办发〔2014〕28号文件、锡财行〔2017〕31号文件,加强对差旅费(车票、住宿发票以及公务机票政府采购)的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超过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于企业发放加班费的情况,在无文件明确的前提下,暂停一切加班费的发放。四是工会福利发放严格按照锡会〔2018〕26号文件执行,各类发放应有详细清单,签收、审批手续应齐全。
1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先后召开相关会议4次,严格抓好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班子成员定期与各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责任制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注重加强事前审核审批和事后监督报支,不断完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财务审批运行的细则。四是2019年度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提前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充分体现分管工作和自身实际情况。
17.关于“日常管理监督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以党委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二是针对公款私存行为,我局立即进行整改,并再一次明确各房管所收取非税收入的途径是“现金缴纳”“二维码扫码支付”“公对公转账”三种模式,绝不允许再次将收缴房租金存入个人账户。以现金缴纳方式收取的租金收入,原则上必须于当天上缴银行,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及时上缴银行的,清点数额以后存入保险箱,第二天及时存入银行。
18.关于“作风效能建设时紧时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对巡察期间1名职工上班迟到的,责成作出书面检讨,并对其诫勉谈话。二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做好省、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处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级职责,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由区人防办负责联系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商务区负责人防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同步接受省市人防办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及业务培训。每半年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对开发区、商务区人防建设审批情况开展检查。
1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加深对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加强财务报支审核,履行签字手续,附上详细明细,对于不符合报支程序、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业务一律禁止支出。二是采购社会服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办理好自行采购申请手续后再去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同时自觉接受审计和巡察的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收费员的财务知识培训,收缴现金的原则上必须当天上缴银行。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杜绝私自采购行为。五是严格食堂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做好原材料采买记录,附详细清单,并定期查验,保证经费的专款专用。
20.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拆迁补偿未到位的公房已申请区政府将资产调拨相关板块。非住宅的公房租赁已聘请第三方机构价格评估,作为2020年房租底价,避免房租脱离市场价格。有关公房历史欠租,走司法催讨途径。空置公房基本为疑似危险房屋,为确保房屋安全,停止租赁。二是根据锡财库〔2017〕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规范资金存放方式。与此同时,住建局下属企业资金也参照锡财库〔2017〕46号文件执行,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存放资金。三是住建局及下属单位企业加强与各部门对接,尤其是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行业领头单位,做到数据的有效整合利用。四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文件(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 区审计局),住建局下属企业(交易中心、检测中心、白蚁公司、测绘公司)历年的资产处置收入均汇入锡山区财政局8911账户。五是对民工工资退领手续进行调整,修改退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要求,增加民工工资应急支付程序,确保保证金退还更加规范。对于2019年7月以前的招投标保证金遗留问题,积极与区交易中心对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流程退还,2019年8月起的招投标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管理。
21.关于“未建立常态化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局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确保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无违纪现象发生。三是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评估和排查台账。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局党委书记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配备了党委副书记,做到党组织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各支部和全体党员下发了学习书籍,组织开展“党员读好书活动”。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三是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局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丰富活动内容,挖掘活动亮点,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下阶段,一是加强对非公企业支部工作指导,重点抓好软弱涣散支部的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落实落细。二是及时考察团委负责人后备人选,按要求进行换届选举。
2.关于“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锡组〔2018〕19号文件,严格执行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委下设各个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二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和自学,讨论交流思想,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细研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学习效果。三是落实专人严格审核党员发展材料,做好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政办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提出严厉的批评并整改落实到位。
下阶段,一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按照每月1次专题党委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月1次主题党员日活动完善会议记录。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开展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支部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相互沟通,增进团结,推动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进一步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建考核制度,坚持常态督查、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三是进一步找准找实党组织制度建设“短板”,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生活、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8701740;邮政信箱:锡山区东亭街道南区间横路2号;电子邮箱:xsqjsj@163.com。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