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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山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5日至7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6日,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区司法局13项43个问题。区司法局党组将这些问题细化分解为98条整改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党性锻炼、建设过硬队伍、实现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得契机,切实激发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和落实整改任务上来,有力增强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迅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研究整改措施、督查整改进度;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业务科室进一步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局面。

 

  (三)着眼改进提升,务求整改实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逐项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制定了《锡山区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对问题整改进度实施动态跟踪、实时督促。注重个性问题与共性矛盾的结合解决,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规范管理、提升标准、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不够深入,党组会议召开计划性不强,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有关领导班子分工、考核、干部任免等事项均以行政名义发文”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集中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修订完善《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形成目录化、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组会议的严肃性。规范了党组会记录,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落实党政公文行文规则,对涉及领导班子分工、考核、干部任免等事项全部改由局党组发文。

 

  2.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具体界定不清晰,执行不够严格”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修订《区司法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4方面17个决策事项和15条决策规则, “三重一大”事项得到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增强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在党组会议讨论时,鼓励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坚持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决策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3. 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组成员自觉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会前把关,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聚焦问题,撰写个性化、针对性强的对照检查材料,并严密会中组织,督促会后整改,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4. 关于“部分会议必经环节缺失”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学习研讨、查摆问题、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规范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确保程序到位、内容齐全。

 

  5. 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高了党组成员自身党性修养。于9月18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真刀真枪、又坦诚相见,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使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

 

  6. 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欠扎实”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组织和责任,强化学习管理和考核。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要求,局党组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有效提高了学习效果。

 

  7. 关于“‘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不明显,部分干部对应知应会掌握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找准定位、提升标准、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抓好干部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主题党日、“三会一课” 安排专题学习,下发理论知识读本、依托“学习强国”开展日常自学,举办应知应会基本常识测试,确保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区司法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研究、部署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建立信息发布事前审核制度,加强锡山智慧法务微信公众号、锡山普法微博的建设与管理。抓好律师行业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9.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缺乏韧劲”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  (下转7版)  (上接6版)保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足够的定力、坚强的韧劲、长期的追求。坚持全覆盖、常态化持续推进,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了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围绕“五个方面”检视问题等活动。

 

  10.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除支部书记每年按规定上党课之外,党组书记每年给全局党员上党课1次,党组成员每年在所在支部上党课1次。各党支部及时对活动内容进行记录,整理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党员活动证等党建台账内容。组织开展台账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做到各项活动记录真实,台账完整。

 

  11. 关于“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强化党务工作培训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不断增强和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健全完善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和规范。

 

  12. 关于“支委增补不及时,由书记兼组织委员的组织结构不合理,上墙组织构架未更新到位”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完成对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调整,并及时上墙公示。

 

  13. 关于“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调整了党员律师党费缴纳标准。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费收缴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加强对党费缴纳的督促检查,及时告知改正。

 

  14. 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加深领导班子成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双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基本政治生活,及时整理相关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反馈发现的问题,提高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质量。

 

  15. 关于“个别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足”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基本程序,落实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规定,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16. 关于“个别干部任免票决程序不规范,党外班子成员参与票决”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干部执行选任程序和操作规定,杜绝党外班子成员参与票决现象。

 

  17. 关于“公车使用审批不严格”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派车审批手续,加强公车运行日常检查,切实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修订了公务用车派车联系单,完善记录要素,督促及时如实填写用车情况。

 

  18. 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照《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区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接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19. 关于“办公用品采购消耗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原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坚持“勤俭节约、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办公用品填报《添置申请单》制度,经分管局长、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按程序购置。规范办公用品发放、领用和管理制度,建立《物品领取登记表》,严控随意浪费,降低办公成本。

 

  20. 关于“报支手续不规范,未见报支依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局财务管理规定,抓好制度落实。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门业务培训,学习财务管理办法,有效提升财务管理业务能力。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报销凭证票据、发放依据审核,对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完善相关清单明细。

 

  21. 关于“工会账报支福利未见购买内容、件数及发放领用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加强经费报支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清单齐全。

 

  22. 关于“存在报支金额与附件明细不一致、付款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财务纪律,财务人员从严审核各类报支票据,确保每笔支付款项手续齐全、正确无误。

 

  23. 关于“个别律师费支付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要求签订合同,认真检查和核对支付凭据是否符合报支规定,确保票据齐全,符合规定。

 

  24. 关于“特殊人群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慰问品未见发放或签收清单,发放标准不统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统一特殊人群生活困难人员慰问品发放范围、对象和标准,规范慰问品发放程序,及时做好签收,进行发放情况检查和回访,确保账物相符。

 

  25. 关于“财务凭证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财务内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6. 关于“部分补贴经费为现金支付,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落实经费发放规定,对各类发至个人的补贴全部改为银行转账支付,杜绝二次转发。对现金支付的补贴进行了核实。

 

  27. 关于“律师值班记录与值班表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细化值班律师岗位职责,规范律师值班工作运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到岗签到制度。

 

  28. 关于“部分薄弱村公共法律服务值班费未按规转账给值班人员”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对所有下发至个人的补贴全部改为银行转账支付,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挂钩值班补贴金额,提升监管和运行水平。

 

  29. 关于“对人民调解案卷审核把关不细不严, ‘重量轻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将人民调解案卷数量列入司法所年度绩效考核项目,组织开展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案卷质量。举办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开展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评选,提升调解员能力水平。

 

  30. 关于“对基层交调工作室报支办公经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明确了基层交调工作室办公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和一次性报支额度等要求,防止超范围采购、一次性突击使用等问题。在报销审核程序上,增加业务主管科室—基层科负责人的审核签字环节,提高审核把关工作力度。

 

  31. 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合作协议,补签了合作协议,并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加强合同审查,规范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核,提高合同签订质量。检查合同执行,掌握合同执行进度,确保合同内容履行到位。

 

  32. 关于“物资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等三部门制定的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严格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和流程操作。现我局1万元以上的采购全部报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实施。

 

  33. 关于“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程,加强财务报支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4. 关于“单位固定资产全面清查不及时,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核实和归类登记,厘清固定资产基础台账。每年定期开展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落实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人和保管要求,检查保管和使用情况,严禁公物私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待深化,条块结合不够紧密,机构改革以来的 ‘化学反应’尚未真正产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力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扶贫”、“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三个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工作方案》,成立锡山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咨询团。二是对标对表省厅绩效考核细则,坚持每月局务会议、每季度司法所例会研析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在全省争先进、进位次。三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每季督查部门普法责任项目进度,在“锡山智慧法务”开设机关部门“谁普法谁执法”法治宣传栏目,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四是加快推动机构职责整合融合,切实发挥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扎实有效履行部门新职能。

 

  2.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转效能待提升,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贯标行动,进一步规范场所设置、改善便民服务、提升运行质量,8个镇(街道)中心建设完成省级贯标,安镇街道中心正在改建中,预计年底投入使用。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正稳步推进。二是加强普法宣传阵地管理,建立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加强对公交站台、户外电子屏等普法宣传阵地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发挥作用功效。三是大力提升法治宣传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开展锡剧普法、百场法治电影进村居、“法艺双润”系列法治文艺演出、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等专项活动,提升法治宣传吸引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四是公布司法行政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广泛宣传项目实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五是动态调整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公示专家库律师执业信息、办案专长,优化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发挥法律援助专家库作用。

 

  3.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待强化,工作力量较薄弱,社区矫正帮扶基地建设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联合区检察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二是全面推行社区矫正“三期分段、四级管控”模式,在抓牢重点对象、关键时段的管控的基础上,研究有效性针对性强的对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提升安全监管质量。三是推进矫正基地建设,规范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管理运行,积极指导安镇司法所矫正分中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教育矫正帮扶基地。

 

  4. 关于“联系指导基层不够有力,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落实了局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成立局机关12348法律服务队,局领导分别挂钩1至2个基层司法所作为基层工作联系点和调研点,每季度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掌握基层实情、解决实际困难,指导重点工作落实。二是持续提升司法所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所 “一所五站点”建设,制定“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职能落实、严格专编管理、加大装备配备、强化信息应用,指导司法所开展工作亮点品牌培树,切实打牢基层基础。三是落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举办人民调解“双优评选”,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庭审旁听等提高基层调解队伍能力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5. 关于“ ‘抓业务就要抓党建’‘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意识,认真履行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局党组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党建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切实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三是探索机关支部与律师行业结对共建新路子,指导培育开炫律所支部“党建引领发展,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党建示范项目,计划开展实地调研、学习交流、志愿实践等共建活动,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6. 关于“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待加强,中层干部存在老化倾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今年新招录公务员1人,计划年内接收军转干部2名、明年招录公务员1名。二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举办 “年轻干部讲坛”为年轻干部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通过跟班培训、轮岗交流、选送挂职等方式增长年轻干部本领才干,促进快速成长。

 

  7. 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研究谋划、部署检查、跟踪问责闭环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局党组每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研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清单、“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清单,抓牢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晰职责、检视问题,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班子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四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人员的廉政谈心谈话,做到常指导、常提醒、常督查。

 

  8.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印发了《锡山区司法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调整2020年基层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提高工作针对性。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司法所年度绩效考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加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

 

  9. 关于“尚未建立常态化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过问不细,对基层司法所、交调工作室的管理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研究制定区司法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有效。二是进一步提高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职意识,根据工作分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分类建设,开展交调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明确硬件建设和业务建设标准要求,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工作制度落实,提升整体建设水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以全面落实整改方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一手抓整改工作落实,一手抓重点工作推进,切实提升整改实效,巩固整改成果,努力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对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制度执行是否扎实等情况,不断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强化使命担当,推进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升级版”,为锡山建设优选理想地、推动发展新跃升、争做全市增长极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8700942;邮政信箱: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州中路1号锡山区司法局(邮编214101);电子邮箱:wxxsqsfj@163.com。

 

  中共锡山区司法局党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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