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委老干部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锡组通[2019]9号文件”《关于明确基层关工委工作经费和“五老”驻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补贴的通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根据本区实际,对基层关工委工作经费标准和使用予以明确,通知如下。
一、镇(街道)财政要每年安排所属关工委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各部门、单位关工委工作经费,由所在部门、单位在部门(单位)预算中统筹安排。
1.单镇(街道)关工委每年不低于8万元,合并镇(街道)关工委每年不低于10万元。
2.单村(社区)关工委每年不低于3万元,合并村(社区)关工委每年不低于5万元
3.区级机关凡建立关工委组织的,所需经费在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中统筹列支。
二、工作补贴
由同级党组织明确在关工委工作的退休“五老”,根据履职情况,每年可给予以下补贴:
1.镇(街道)关工委常务副主任3万元,副主任2万元;另可酌情给予不低于0.8万元的交通补贴。
2.村(社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1.2万元,副主任0.8万元。
3.镇(街道)关工委宣讲组组长、校外教育辅导站总站负责人、关爱分团团长、网吧义务监督组组长、通讯报道组组长0.2万元—0.3万元。
一人兼两项以上工作职务的,可酌情提高补贴标准。
上列工作补贴可以在各级关工委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关工委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关工委日常工作开支、“五老”驻会主任和副主任工作补贴、“五老”骨干慰问等。
中共锡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锡山区委老干部局
锡山区财政局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山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