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残疾人自行参加社会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政府及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给予培训费用补贴。
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24号)第二十三条
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提供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社会培训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培训费用发票原件。
申请流程:
到区残联申请,经审核后发放。
联系科室:区残疾人教育就业管理中心
电话:88216507
本指南由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