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对参加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天20元出勤补贴。按不超过其劳动所得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1/4。
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24号)第二十九条
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无业、失业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的残疾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以及其他经批准的就业困难残疾人。
提供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无业证明。
申请流程:
1、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
2、镇(街道)残联审核批准;
3、区残联备案。
联系科室:区残疾人教育就业管理中心
电话:88216507
本指南由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