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手续后,免费搭乘公共汽车、地铁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导盲犬等可予免费携带。
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2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提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2寸的近照1张、工本费现金20元。
非无锡市户籍残疾人还需残疾人证前4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申请地点:
1、新办卡到无锡市残联一楼,咨询电话:82729571。
2、补办卡到市民卡网点(解放北路1号),带好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补卡费用30元。市民卡热线:88760000。
联系科室:综合科 电话:88216535
本指南由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