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区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 教育和团结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四、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五、 协助政府研究和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区残疾人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六、 开展残疾人康复、生活保障、教育就业、文体活动、法律援助、社会服务、扶贫帮困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营造助残扶残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社会生活。
七、 指导街道、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负责对全区残疾人专门协会进行指导和管理。
八、 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 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